在关于“人性”的看法上,韩非子同意荀子的“性恶”论,他认为人生下来就有自私自利的“自为心”,因此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就是一种交易行为。他认为“法”是最能调动每一个社会成员“自为心”的好办法,也是唯一的富国之道,“夫耕之用力也劳,而民为之者,曰可以得富也;战之为事也危,而民为之者,曰可以得贵也。……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;无先王之语,以吏为师;无私剑之悍,以斩首为勇……”[37]这对打破当时宗法贵族的等级制度、奖励耕战是一个理论上的推动。
在对待历史的态度上,韩非子认为社会历史是进化的,古代的“圣人”虽然有功于当时,但他们的政策并不能移用于现在。他批判了一味尊崇“先王”的复古思想,认为那些主张用古代帝王的办法来治理当今社会的人,就像守株待兔一样可笑。最可行的办法,就是“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,论世之事,因为之备”——不因循古代,不认为有一种永远可行的法则,要根据当今时代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。
在世界观上,韩非子接受了荀子的不少观点,并对《老子》的一些观点进行改造,形成了自己富于唯物主义因素的思想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