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上是伦理学家对于“杂有爱的成分的友谊”的攻击。要为之辩护亦非不可能。以欲念去衡量男女关系实是非常狭隘的思想。男女间智识的交换不但是可能,甚至比男人与男人之间更易成功。歌德曾谓:“当一个少女爱学习,一个青年男子爱教授时,两个青年的友谊是一件美事。”人家或者可以说,这处女的好奇心只是一种潜意识的欲念化妆成智识。但又有什么要紧,如果这欲念能使刺激思想,能消灭虚荣心。在男女之间,合作与钦佩,比着竞争更为自然。在这种结合中,女人可毫无痛苦地扮演她的二重角色,她给予男人一种精神的力,一种勇气,为男人在没有女友时从来不能有的。
如果这样的智识上的友谊,把两个青年一直引向婚姻的路上,也许即是有热情的力而无热情的变幻的爱情了。共同的作业賦与夫妇生活以稳定的原素;它把危险的幻梦消灭了,使想象的活动变得有规律了,因为大家有了工作,空闲的时间便减少。我们曾描写过,不少幸福的婚姻,事实上,在数年之后已变成了真正的友谊,凡友谊中最美的形式如尊敬,如精神沟通,都具备了。
即在结婚以外,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互相成为可靠的可贵的心腹也绝非不可能。但在他们之中,友谊永不会就此代替了爱情。英国小说家洛朗斯有一封写给一个女子的奇怪的残酷的信。这女子向他要求缔结一种精神上的友谊,洛朗斯答道:“男女间的友谊,若要把它当作基本情操,则是不可能的……不,我不要你的友谊,在你尚未感到一种完全的情操,尚未感到你的两种倾向(灵与肉的)融和一致的时候,我不要如你所有的友谊般那种局部的情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