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周恩来的建议,西安三方决定派李志刚飞奉化见蒋,表示原则接受甲案,并放弃张学良必须回陕的要求,但希望蒋同意:(1)中央军暂退华阴,以便部队运动;(2)潼关至宝鸡不驻多兵;(3)东北军留一小部在西安,以保护3万多东北军人家属;(4)张如难返陕,请给予名义;(5)第17路军留1个师在西安;(6)红军问题可照蒋意见办理。
22日,西安方面从电话中得知,顾祝同表示,西安所提六项条件,原则上可以作为进一步商谈的基础,并要西安尽快派人去潼关讨论。这对西安方面至少在精神上不失为一种安慰。但杨虎城对此仍有所担心,“恐和平解决后队伍分化愈烈,统率愈难”,而东北军同志会左派军官也仍旧态度强硬,反对妥协。周恩来等不得不尽力做说服工作,促使杨虎城同意派米春霖等迅速前往潼关与顾祝同进行谈判。
25日,米春霖等赴潼关谈判。顾祝同、陈诚、卫立煌同意:(1)中央军暂留原阵地,西北联军先一天撤退后,中央军次日进驻西安至咸阳线;(2)张学良出处问题在行营进驻西安前由蒋给予名义,否则行营进西安后,由顾祝同负责呈请解决;(3)西兰公路咸阳至邠州道上东北军可驻3个团,西安可驻第17路军1个旅;(4)陕南红军同时撤往陕北,接济问题暂由杨虎城负责;(5)善后费600万元,暂发1个月薪饷,余待蒋核准。